央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记者果君)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办法》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中西医协同,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医院医院以及医院的牵头作用。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在管理上,《办法》强调,医院医院以及医院的牵头作用,医院建设,保留其独立法人地位。委局属(管)医院、医院、医院应当与城市医疗集团形成高层次合作关系,不牵头管理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鼓励在同一城市或者县域内,不同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间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竞争、科学发展的机制。医院与成员单位间双向转诊通道与平台,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
针对专科联盟,《办法》提出,要根据患者跨区域就诊病种及技术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统筹专科联盟建设。重点推进肿瘤、心血管、脑血管等学科,以及儿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积极推进呼吸、重症医学、传染病等专科联盟建设。
根据《办法》要求,要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委属(管)医院、医院、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为主要牵头单位,重点发展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省—地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办法》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每年对本辖区医联体建设有关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医院评审评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设置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