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地区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很多习俗都与别的地区与众不同,潮汕人的家族观念比较强,历来都很看重血缘关系,而家族产业的继承,便是优先选用血缘关系比较亲密的人,按照常例来说都是分给自己的儿子,而女儿则没有继承的权利,儿子需要尽其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在“分家”时也有许多讲究,要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是家庭中一个隆重的仪式。
这种“分家”的习俗在民国时期之前不是非常盛行,潮汕人崇山大家庭,一家人能够其乐融融,希望能够一家人同甘共苦,共同努力成为一个大家族,但是家族人多,矛盾也就随之而来,没有了其乐融融的景象,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人们想出了分家这种方式,来解决掉一些家族内部利益的问题,这种分家仪式在民国时期才开始盛行起来。
随着社会逐渐开放,人们的思想也变得开明起来,分家仪式渐渐变多,家中父母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各自发展,用自己的双手去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家庭,遇到困难兄弟几人也能够互相帮忙,这种分家仪式一般是等到家中儿女都成家立业之后,父母便会找儿女商量,选择一个良辰吉日举行分家仪式,而分配的房屋或者财产都只能自用,不能够出租或者转卖给外人。
而分家仪式关系到儿女的利益,所以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分家仪式一般由父母主持,然后会请来一个公证人和见证人,并且还要请来家族中威望较大的长辈来做监督人,而公证人和见证人则是舅父和叔父来担任,所谓侄子一样亲,舅父和叔父绝对可以保证分配的公平和公正,在分家习俗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家中的长子能够得到一间大房,按照兄弟年龄大小依次分配。
等到房子分号之后,家居等等的物品分配的顺序则会倒过来,要又幼子先分配比较好的物品,由小到大分配,而女儿是没有权利继承的,等到财产分配完了之后,父母会择日给孩子们分灶,在分灶的时候,要从家中的灶中取出部分烟灰分给孩子,寓意着香火延续,代代相传,而此时岳父家中则要带来一些厨具,越快越好,民间传闻,谁家的厨具送的越快,谁家的人丁便会更加兴旺,财气也会随之而来。
而父母的赡养义务则是兄弟几个人的共同义务,有些父母尚有劳动能力,则会独自生活,而有些父母已经没有劳动能力的,有权利选择,可以在一个儿子家中住,然后所产生的费用由孩子们分摊,或者是可以轮流到各个孩子家中住,儿子必须要提供父母吃住的地方,并且承担相应的生活费用,虽说兄弟几人全部分家,但是对于父母他们一点都不怠慢,可以看出潮人心中有着一颗尊敬长辈的心。
如今时代的变迁,社会发展迅速,人们的思想也跟随着变得开明起来,如今儿女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旧时分家仪式代表着父母对于孩子们的一种寄托,和美好期盼,希望孩子能够真正的成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承担起家庭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赡养父母以及照顾妻儿,让孩子能够变得更加独立,更加的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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