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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 19:38:00

9月25日,孩子吃了一个红小豆,奶奶担心孩子健康,就带医院拍片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孩子精神状态也正常,没有出现任何反常现象。

“9月26日早8点左右,婆婆给我打电话说孩子有些发烧,医院检查,她把孩子前一天吃红小豆的事情如实跟大夫说了,大夫检查说孩子正常,开了几种药,让我婆婆带孩子回家就行。”贾女士说,“当天中午,孩子睡觉醒来发烧了,婆医院检查化验,医院。化验结果出来后,大夫说主要是炎症引起的发烧,需要打三天左右的点滴。我们就办理了各种手续,做完试敏后开始打针,孩子体温38.8℃,大夫建议吃美林降温,我们照办。一共3组药,当时打完针后孩子精神状态很好,回家后状态也不错。”

贾女士继续回忆说,9月27日早上孩子状态很好,但还有一些发绕。医院二楼做完核酸检测后,直接去五楼找护士打针。

因为前一天刚打过针,这次护士没做试敏直接打针。贾女士说,刚打点滴时孩子哭闹,自己和婆婆把孩子哄睡了。第一针点滴快打完时孩子醒了,有些哭闹。第二针打了十分钟左右时孩子哭闹严重,她发现孩子头部扎针处有个小鼓包,抱孩子去询问护士是不是滚针了,护士说应该是渗药了,让先观察观察。

“可孩子还是哭闹严重,此时我在五楼儿科看见一个大夫在办公室和护士唠嗑,我们抱孩子去找大夫,大夫让问护士,我们又去找护士,护士把针拔了,说等孩子情绪稳定后继续打针。”贾女士回忆说,“我医院走廊里哄孩子,可孩子一直哭闹不止,除了一个大夫说等孩子不哭了继续打针之外,没有一个大夫或护士来帮我,没有一个护士或大夫来看看我家孩子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哭闹得如此严重。”

贾女士因为孩子哭了好长时间都哄不好,医院儿医院对面开了一个药店,距离非常近,于是抱着孩子跑去找任医生求救。“任大夫给孩子听了听心跳,然后说等孩子情绪稳定后再看看。我继续哄孩子,这时孩子呼吸有些困难,我和任大医院跑,医院五楼楼梯口时孩子就没了呼吸。在五楼儿科抢救室进行抢救一个小时左右,大夫宣布孩子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死亡的?这个问题让贾女士最不解。从医院获悉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孩子宣布死亡后家属报警并要求进行尸检,卫生健康局、药监局介入调查。

知情者说:肯定用错了药,头一天跟第二天的药肯定不一样,头一天打还有没事,第二天打就哭闹。为啥哭闹,因为药进入身体他难受。要不然不可能好好的孩子突然没了。(现在还没有确定)

笔者认为各种原因都有可能,首先是孩子吃了红豆引起发烧,医院输液,才导致最后的不幸出现,身为妈妈能理解妈妈的心情,真的是会想死的心都有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家孩子我一直不愿意送老家给老人看护,因为老人年纪大了,对于孩子很多时候出现的情况老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做,我孩子回家几次感冒生病老人就看着不管不问,孩子发烧到39.8他们还在吃东西,觉得没多大事,一会就好了[震惊][震惊][震惊]所以为了孩子我愿意自己带着,如果老人愿意帮我带,可以,过来跟我们一起,毕竟我们在旁边有事能知道。

这个事件心里抖的慌、让我想起前两个月、我家一岁三个月的孩子也是38.5度以上不退、在医院打点滴、上针后我家宝宝哭的那叫一个惨、怎么哄也哄不好、从来没有过的那种哭、然后我中途一直有观察他的手、发现被打针护士用医用胶带绑的那叫一个紧、青一块紫一块的、肉都绑的挤成一圈一圈的、我就叫护士、问她、确定这样绑没事吗?

她说没事的是这样、然后我继续哄孩子、抱着到处走、看了下其他在那打针的小朋友都没绑那么紧、我就又叫护士、他继续说没事的、我家孩子一直哭啊、把在房间里的主治医生都哭来了、问怎么回事、我实在忍不住就让护士把枕头罢了、她松胶带的那一刻我眼泪就忍不住了、那手哪还叫手、肿的跟包子一样!上面一圈一圈的胶带印子看得我火冒三丈、心里心疼的抖、然后就发了疯似的朝护士发脾气、她还说她没做错、说是我家孩子的问题、医院闹了一通、那是我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为了孩子、真的一点马虎不得、后面拔了针、我宝宝手都一直在抖、后面换了一个护士给孩子从脑袋上打、就哭了一下、后面全程安静。

小孩子绝对不能随便打点滴,温度高过38.5度吃美林,医院让大夫听诊,听听肺部有没有问题,自己回家也要多听听孩子喘气声,如果很粗就去让医生听诊!如果医生判断有烧肺炎才能确定打点滴,医院点滴不轻易开,即便开也是一天一天的开,因为在医生开具药量上已足够治疗,点滴对于孩子的肝肾伤害太大,因为孩子小肝肾没有发育完全,每一个有常识的儿科医生都知道,所以当一个医生给孩子一下开7天或没有检查直接开点滴的话,我建议大家慎重!

笔者接触过类似案例,以下是一些分析:

医院目前的赔付意向,首先仅从的角度考虑,不妨先确定以下两个数字:

1、死者家属对赔偿金的心理预期;这个可以通过与家属谈判来获得信息,揣测家属心理;家属提出的死亡赔偿金应该在50万左右,应该属于正常范围,但通常情况下,通过调解等方式确定的死亡赔偿金,和家属主张的金额,是会有一些落差的,因为我认为事件来看,医院不应当在本案中承担全责,这个下面详谈;

2、医院对赔偿金的心理预期:简单的确定办法:以重庆为例,今年重庆这边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城镇户口按20年工作年龄计算,死亡赔偿金约在40万,加上精神抚慰和丧葬费等,可以按45万左右预估。但这个医院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本案中的说法,医院和接诊人员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事故中相关人员没有明显的过失和故意行为导致小孩死亡。

一旦确定了本次事故的性质,那就可以结合当地的死亡赔偿金,医院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如45万×50%=22.5万,医院的预估赔付金额。

这里提一下:即使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医院的上述操作没有任何不当,患者死亡纯属意外事故,医院也不能按完全不承担责任来对此事故定性,因为在营业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国家法律通常还是会判决该由单位进行较低责任比例的“人道主义赔偿”

通过比较1、2两个数字,就可以初步确定是否能达成赔付协议,若双方达成一致,私下进行协议赔偿,双方提出的金额差距不大的,也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等机构进行牵头调解。

以上只是最简单的粗略估算,医院出于安抚家属,医院口碑等社会影响方面的考虑,在协议不能达成的情况下,自愿提高赔付金额以满足家属要求,这也是很正常的,医院领导的把握,和当地*府的态度了。

当然如果对方的赔偿款一口咬定50万,我建议还是及早走,通过诉讼来确定事故责任比例和赔偿款。

医院的专业判断,认医院的责任有利,则及早对家属提出做尸检的要求。虽然家属通常都对这个较为忌讳,尤其是当家属认为做尸检对其不利时,更会百般反对,但出于对事故真实情况的调查,尸检有时还是很必要的。且医院希望得知事故真实原因的意愿,如果家属确实不同意,那医院可以正当指出,医院承担全责是没有依据的。

同时如果家属能够明确是一起医疗事故,也可以要求尸检,毕竟尸检以后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死亡,好确定责任人到底是哪一方。医院的责任那就要从新计算,因为孩子小这个赔付可就多了,没有个几百万下不来。

这些只是一些关于事故处理的参考意见,还是希望事故责任能够顺利判明,纠纷能和平解决

对于走不走司法程序:

如果只是考虑经济因素,那医院自己的解决态度,更具体点就是肯赔的钱是否能满足家属的赔偿要求,如果不能,那只能走诉讼途径;

如果对于司法手段比较避讳,比如*府出于其他考虑,医院和谐处理的,那可能就得在原先的基础上提高赔偿预期,实在不行再寻求法律办法了

按照我处理过的医疗责任险案件,医院意外死亡,医院想要完全不赔偿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又回到前面的问题了:赔多少钱。

医院责任,确定一下法院可能判决的赔偿金,比如20万,那我如果拿20万给家属能够把事情了结,当然可以选择不诉讼,因为诉讼也是有成本的,何况医院名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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