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常见的疾病,以高血压、水肿、蛋白尿、抽搐、心脑肾等多脏器损伤、甚至母儿死亡为临床特征,包括美国在内,对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分类、诊断和处理方案仍不规范。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参考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外最新的研究指南,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治疗经验,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年版。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的妊娠高血压疾病工作组(AmericanCollegeofObstetriciansandGynecologists’TaskForceonHypertensioninPregnancy)根据全世界的循证医学证据制定新的指南。下面我们简述两个指南的区别之处,供临床医生参考。
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定义和分类
表1.中国和ACOG关于妊高病的分类和定义
中国
ACOG
分类
定义
分类
定义
妊娠期高血压
1.妊娠期出现高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一)。
2.产后方可确诊。
3.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妊娠期高血压;
孕20周后新发血压≥/90mmHg,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子痫前期
轻度
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蛋白尿≥0.3g/24h。
子痫前期—子痫
1.妊娠20周以后,既往血压正常,间隔4小时,收缩压≥mmHg,或舒张压≥90mmHg;
2.如果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高血压可以在短时间(数分钟)内确认,以便及时使用降压药。
3.24小时尿蛋白≥mg(或有限时间收集尿液推算)或尿蛋白/肌酐≥0.3(单位均为mg/dl);尿蛋白+,(除非其他方法不可用时,可以采用定性方法)
4.无蛋白尿
5.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重度
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任何原因)
妊娠20周前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L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从上表可以看出两国之间的指南分类略有区别,我国将子痫前期和子痫分别定义,而美国将子痫前期和子痫列为一个分类,意在说明子痫是子痫前期的发展的严重表现。
ACOG版指南中子痫前期诊断的最大变化为:不再依赖是否有蛋白尿或者蛋白尿的严重程度来诊断子痫前期。
但是在诊断中ACOG也重点强调了尽量使用24h尿蛋白定量,如果没有足够时间,建议采用尿蛋白/肌酐比值。
表2.子痫前期重度的表现和定义
中国
ACOG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在没有蛋白尿的病例中,出现高血压同时伴有以下表现,仍可诊断为子痫前期。
①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mmHg;
②蛋白尿≥2.0g/24h或随机蛋白尿≥(++);
③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它脑神经症状;
④持续性上腹部疼痛,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
⑤肝脏功能异常:肝酶ALT或AST水平升高;
⑥肾脏功能异常:少尿(24h尿量ml或每小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μmol/L;
⑦低蛋白血症伴胸水或腹水;
⑧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L;血管内溶血、贫血、*疸或血LDH升高;
⑨心力衰竭、肺水肿;
⑩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孕34周以前发病(II-2B)。
(1)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L);
(2)肝功能损害(血清转氨酶水平为正常值2倍以上);
(3)肾功能损害(血肌酐升高大于1.1mg/dL或为正常值2倍以上);
(4)肺水肿;
(5)新发生的脑功能或视觉障碍。
根据上表也发现我国将子痫前期分为轻度和重度,但是子痫前期是渐进的过程,“轻度子痫前期”只能代表诊断时的状态,如果继续妊娠,将转为重度子痫前期。因此ACOG版指南建议将子痫前期分为无严重表现的子痫前期(preeclampsiawithoutseverefeatures)和有严重表现的子痫前期(preeclampsiawithseverefeatures)。最近的国外的研究发现,尿蛋白与妊娠结局的关系并不大,因此大量蛋白尿(≥5g/24h)不作为“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的诊断标准。另外,由于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FGR)与一般FGR的处理方式类似,同时FGR的发生病因很多,因此FGR也不作为“子痫前期的严重表现”的诊断标准。也就是说ACOG有严重表现的子痫前期的标准着重强调了孕妇脏器功能的评估和全身脏器受影响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但是我国妊高病学组的专家认为妊娠34周前发病的早发型子痫前期归为重度在于可以提高基层医生对于此类患者的重视程度,有利于积极治疗和改善预后。而FGR和羊水过少也与胎盘功能不良有关,将此列入标准也是提醒产科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