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00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办医发〔〕1号)和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做好00年全区儿科转岗医师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00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00〕号),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通过一年全面、规范、系统的培训,使受训医师熟悉儿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地掌握儿科临床技能,能对本学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等有较详细的了解,具备儿科和新生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二、培训内容根据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分布,着重培养儿科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和疾病处理能力。(一)儿科及儿科相关学科专业。
1.理论培训。00年7月开始,在医院接受统一的理论授课。培训的理论知识以儿科学课程为重点,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准予进入各科室参加临床实践。.临床实践。00年8月中旬,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安排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医院完成轮转学习任务。重点学习儿童保健专业、重症医学专业、新生儿专业、传染性疾病专业、消化专业、呼吸专业、心血管循环专业、肾脏-风湿专业、血液-肿瘤专业、神经专业、内分泌-遗传代谢专业11个儿科相关专业的内容,每个专业培训一个月。(二)新生儿科专业。
1.理论培训。00年7月开始,在医院接受统一的理论授课。培训的理论知识以新生儿科专业内容为重点,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方可准予进入各科室参加临床实践。.临床实践。00年8月中旬,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安排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医院完成轮转学习任务。重点学习高危新生儿的识别与处理,新生儿复苏,新生儿体温管理及营养管理,新生儿重症监护,新生儿辅助呼吸,新生儿感染,新生儿呼吸、循环、消化、神经、泌尿、内分泌系统疾病,新生儿*疸等相关专业的内容,生产实践培训共11个月。(三)儿科专业和新生儿科专业课程共性内容。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生命支持、突发事件应急、消防安全、用药安全、住院医师日常管理流程、住院医师考核标准、医师职业道德、医师授权、病历书写等内容。三、医师转岗培训的条件(一)资格条件。
1.儿科及儿科相关学科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医院(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临床类别)的医师,且执业期间未发生医疗事故或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不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新生儿科专业: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医院(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产科工作,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临床类别)的医师,且执业期间未发生医疗事故或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不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二)综合素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严谨;3.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四、培训具体安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委托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儿科转岗医师的招录、理论知识培训、临床实践等事宜。(一)儿科转岗医师报名及招录。
00年7月4日前,由各盟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旗县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科转岗医师报名,医院至少报1名医师,医院儿科薄弱的,31个国贫旗县每个旗县至少报1名医师。7月底在呼和浩特报道,开始培训。(二)儿科转岗医师培训。
00年7月—01年6月,由医院组织培训,包括1个月理论知识集中培训和11个月的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方案的通知》中的培训内容与要求执行。(三)考核与结业。
01年6月中下旬,待全部培训内容完成后,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统一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的临床执业类别的医师执业范围将予增加注册儿科专业。五、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确保完成学员招录和培训保障工作,负责审核辖区内报名参加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并于00年7月4日前将本地区的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和盟市汇总表(见附件)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需明确学员申请的专业。(二)自治区补助学员在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中的师资费用和住宿费用,医院要保障培训期间学员工资、各项待遇不变,负责学员的交通差旅费用,并给予学员一定的生活补助。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盟市汇总表
3.00年内蒙古自治区儿科医生转岗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方案附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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