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东部地区民间都有哪些禁忌?
在蒙昧的原始时代,由于人们缺乏对自然和人类社会科学规律的正确认识,就很容易把一些自然现象和人事的吉凶祸福联系起来,进而由于趋吉避凶的心理需要和对各种现象的神秘感,就形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禁忌。这些禁忌可能起初的时候有某些合理理由,但随着时间变迁,一些禁忌就变得莫名其妙、毫无由头了。但是,在一些崇信传统的人看来,这些禁忌还是需要遵行的。
在甘肃东部的广大地区,流传着很多民俗禁忌,现整理其中的一部分出来供读者阅读。也希望广大朋友们能提供各种民俗文化类的线索给我,让我们一起挖掘地方文化,展示地方魅力!
1、晚上走路,忌讳互相之间喊叫姓名。很多人认为,晚上的时候阴气重,很多鬼怪也会趁这个时间出来活动,他们如果知道某个人的名字,就会跟着喊叫,被喊叫的人如果出声答应了,就会被勾去灵魂,轻则大病一场,重则性命不保。所以,晚上出外的人,听到别人喊自己的名字,特别是全名,一般不会答应;如果互相之间需要呼叫,都会喊对方的小名或者绰号、代号,以保平安。
2、七不出八不入。需要外出的人,不能选择一个月中的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出门,据说逢七的日子不利出行;外出需要返回的人,不能选择初八、十八、二十八这三个日子回家,据说不利于家庭。即使万不得已逢八回家了,最好在亲戚或者邻居家借宿一宿。
3、吃饭的时候不能跷二郎腿,更不能躺着吃东西。吃饭的时候一定要坐得端端正正,不能翘着二郎腿吃饭,据说这个动作是犯人吃辞阳饭的时候的样子,一般人用这个动作吃饭不吉利。再就是陇东地区流传“家有万担粮,睡着不能尝”,特别忌讳躺着吃东西。即使是重病之人,也要起身半躺。据说睡着吃东西会折损吃食者的福分。就算不考究民俗,躺着吃东西也容易发生噎食,不利于健康,也很危险。
4、小孩子不能吃动物的头部。在陇东地区的饭桌上,小孩子不能吃饭菜中的鸡鸭鹅头,能够吃这些的人,是饭桌上的长辈或者上了年岁的人。估计这个习俗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存在,例如在内蒙古地区,就有把动物头部的肉献给座席上最尊贵客人的传统。不论是人或者动物,头部被认为是最尊贵的,就算是动物肉类,也只有最尊贵的人才配享用。
5、忌穿别人的新衣服、新鞋子。现在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朋友、兄弟姐妹买了新衣服、新鞋子,总会穿到身上感受一下,以满足好奇心。但在陇东地区的民俗里,这是不可取的,这些地区流传一句口头话:“为人不试新,试新一世穷”。
6、小孩忌同时戴两个帽子,据说会被帽子压住,个子长不高。
7、忌用竹和书打孩子。陇东地区俗语“打一竹,瘦一秋;打一书,笨三年”,所以家长再生气,也不能用竹条和书本打孩子。但现在很多教师缺乏耐心,动不动拿起书本打孩子,这不但是一种违法和失德行为,而且也有悖于民俗传统。
8、孕妇不能吃兔子肉,据说吃了会生下兔唇的孩子。
9、服丧期间的人不能串门子、走亲戚。按照陇东地区的民俗,孝子在烧百日纸之前,是不能进别人家的门的,否则不但会冲了别人,也不利于自身。万一需要找别人,只能站在大门之外,把主人家叫到大门之外说话。
10、晚上不梳头、不扫地、不剪指甲。据说晚上梳头或者剪指甲会折损福分,扫地则会扫走财气。扫地的最佳时间是早上刚起来。
11、铁匠、瓦匠不说“烧”,木匠不说“破”,土匠不说“塌”,石匠不说“烂”,这属于行业禁忌。
12、忌讳将石磨、碾盘、碌碡放在院里。陇东地区的很多认为,石磨、碾盘、碌碡甚至体积较大的石头都是白虎,白虎入宅非常不利于人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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