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8号)精神,科学指导全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年3月5日
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进一步提高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5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级应急响应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新冠防〔〕11号)和自治区新冠肺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精神,结合广西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专院校开学前
(一)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各大专院校应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二级院系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分工责任制度,明确学校领导、各院系主要负责人、校医(保健医生)、辅导员、教务人员、食堂人员、安保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团委/分团委、志愿者、班长等的职责分工,落实防控物资分配和经费的管理。
建立和维护个人、班级、院系、学校、家长的联系网络。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与教育主管部门、属地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及社区进行主动对接,加强沟通与衔接,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确保联防联控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二)加强健康教育。
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等。充分利用学校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