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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4 18:30:00

文化院落是指依托历史文化聚落的传统民居建筑,兼顾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需求改造而成的具有文化保护、传承、展演、体验、创意、交流、推广等功能的围合式文化旅游空间。它既体现了我国独特的庭院文化,又让无形文化变得可体验,还为游客和居民提供了文化休闲场所。这一新事物发轫于丽江古城,是文化润城、旅游提质、守正创新的重要举措,为全国各地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传统村落“四名一传”探索出了一种文旅融合的新模式。

一、文化院落的产生与发展

文化院落与传统博物馆、主题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形式不同,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原生性。文化院落依托的空间通常为传统民居而非新建场所,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有利于给游客留下“真实”的印象和感受。二是闭合性。文化院落不同于现代城镇的沿街店铺,是相对封闭的空间,与外部空间有明确的边界(通常是院墙),为创设沉浸式体验提供了条件。三是创造性。文化院落需要利用原空间进行内容生产,“生产什么”“谁来生产”“如何生产”等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从策划、设计、收藏、布展到解说、表演、服务等环节都体现了创造性。四是综合性。文化院落立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根据实际融入展示、表演、研究、传播、交流、学习、体验、创意等功能,有的还提供休闲、购物等延伸服务。五是公益性。文化院落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和财政资金向居民和游客提供免费参观、预约讲解、学习培训等公共服务的场所,运营方式与服务项目以社会效益为根本遵循,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作为一个新概念,文化院落的首次规模化实践是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的大研古镇(亦即通常意义上的“丽江古城”)。它之所以首先在这里得以生根发芽,是由丽江古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属性决定的,同时受到社会各界对丽江古城过度商业化批评及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推动,还受到古城内某些院落(如大研古乐会、东巴纸坊、纳西喜院等)文化展演与功能创新的启发,可以视为“走进纳西人家”系列院落的升级迭代版。当然,这也离不开一个前提条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以下简称“丽江古城管理局”)拥有一批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交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再利用。

截至目前,丽江古城管理局共推出了27个文化院落,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与私人博物馆(如文昌宫、恒裕公民居博物馆)、名人故居与历史事件纪念馆(如顾彼得旧居、红军长征过丽江指挥部纪念馆)、书斋书店书院(如雪山书院、三联韬奋书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场所(如天地院、“手道丽江”民间手工艺术馆)、现代文学艺术创作展示空间(如十月文学馆、老木艺术空间)等。这些文化院落可以分为传统型、提升型、创新型三种,也标志着文化院落产生发展的三个阶段。所谓传统型是原来已有的具有文化气息和参观功能的建筑空间,如文昌宫、和志刚书斋、王家庄教堂、顾彼得旧居等。其特点是已经对外开放多年,展示方式单一,服务项目不多,有的甚至不是依托院落,只能算是文化院落的雏形。从年起,丽江古城管理局为了更好地满足新时期的旅游需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尝试与丽江市纳西文化传习协会等机构合作,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引入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研发能力的文创企业,运用新理念来设计改造传统庭院,赋予新内容,增添新功能,产生了提升型的文化院落,也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院落。如年开放的喜鹤·纳西人家和纳西象形文字绘画体验馆、年开放的天地院等。年以来,文化院落的主题特色、资源整合范围、技术运用、服务功能得到拓展,一批创新型文化院落应运而生。如年1月开馆的徐霞客纪念馆充分运用了多媒体及数字技术,同年开业的三联韬奋书店则从书籍销售业务延伸到了文创产品零售、饮品加工销售、定制活动服务等。

二、文化院落对“四名一传”文旅融合的意义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传统村落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它们具有不同的等级、规模和辐射范围,通常具有生活、集会、教育、交通、贸易、行政管理等功能。近年来,在坚定文化自信、发展创意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的推动下,各地都较为重视古代聚落的旅游开发。但由于时代变迁,“四名一传”多数虽拥有文化内涵但缺乏体验对象和内容,有历史知名度但没有旅游吸引力。一方面是空有文化内涵但缺乏载体、无处安放,另一方面是游客渴求体验却无处寻觅、抱憾而归。欲解决这一问题,文旅融合就是基本路径。那么,文化与旅游在“哪里”融合呢?作为组成细胞的院落为其提供了空间载体或“容器”。

对于“四名一传”来说,既有以街巷为代表的线性空间,更有以庭院为代表的点状空间。院落是“四名一传”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符号之一,具有其他现代建筑不可比拟的氛围和意义。受各类保护政策的约束,这类建筑又不能随意处置,用于地产开发、工业生产或纯商业经营。通过租赁、置换、收购等方式,将区位、面积、空间结构符合要求的院落的使用权甚至所有权收归政府,利用原生的庭院来展示地方文化,有利于优化古代聚落空间资源的价值实现路径,让无形的文化内涵拥有适宜的展示场所,也解决部分建筑空间闲置和文化缺乏展示空间问题,为保护传统民居院落提供了新动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创意设计、资料收集、展陈演示,将古城镇的文化内涵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可亲近、能互动的体验内容,实现文化的外化、显化和活化,让历史变得亲切,让文化变得鲜活,让民俗变得时尚。考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多元化需求,还可以根据庭院大小和结构,由运营管理方整合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志愿者、学校、传媒机构等相关资源,策划组织文化研习、培训、创意、交流、推广等类型丰富的活动项目,完善导览、解说、游憩、体验等接待服务功能。

在旅游业起步早、游客数量较多的地方,还能够吸引社区精英、文创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通过特许经营融入文化休闲功能,加快衍生产品的创意、研发与生产,打造文旅IP。旅游者除了像过去那样“走街串巷”之外,还有机会“登堂入室”,沉浸在院落与展陈创设的场景之中,跟文物对话,与古人神交,和居民互动。这提高了古代聚落型旅游地的文化含量,有利于稀释商业化带来的负面效应,还有利于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增加综合收入,不断提高旅游地体验度和游客满意度。此外,文化院落还为解决古代聚落文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问题提供了一种方案,有利于探索古代聚落型旅游地的软开发模式。

一言以蔽之,文化院落是实现地方文化有形化、体验化、创意化的重要载体,是发展庭院经济、推进内容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基本抓手,是增加旅游纵深、加强文化交流、实现主客共享的综合空间,是提升文化公共服务、扩大宣传交流、整合外部资源的新兴平台,对于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丰富文旅融合路径具有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推进“四名一传”文化院落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实践来看,丽江古城文化院落建设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天地院“政府+协会”模式、喜鹤·纳西人家“政府+企业”模式、恒裕公民居博物馆“政府+社区精英”模式、十月文学馆“政府+外地非营利组织”模式受到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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