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客体引自朱世瑞《主体文化与客体文化的跨文化交流》一文。指在文化中指感知或可想像到的任何事物。
“文化客体化”由太田好信基于建构主义的方法论,在、年通过对旅游问题的研究时提出了“文化的客体化”这个概念,他认为“文化是被对象化、被客体化、被操作的事物”。
自然旅游客体附会文化的“形”,也就是景区、景点实体的“形”,这个实体是大自然的实体,它本身是没有文化内涵的。它的文化的“形”,是经过人们对其探索、认知、想象、策划、设计、认同后,才形成的“形”。即提供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可供游览、观赏自然旅游客体附会文化外在形式韵律美的“形”。旅游自然客体附会文化的“意”,是指旅游自然客体结构内,隐含的又经过“人化”了的无形底蕴美的“意”,是心物感应的“人化”的“意”。也是经过人们对其探索、认知、想象、策划、设计、认同后,才形成的“意”。即提供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可供游览、观赏自然旅游客体附会文化内在底蕴美的“意”。“形”与“意”是紧密相连的,“意”随“形”现,“形”随“意”存,“意”是“形”的灵魂,“形”是“意”的载体。“意”是“形”的内在文化底蕴,“形”是“意”的外在文化形式韵律。“意”与“形”是统一的,旅游自然客体文化的“形”,凝聚着策划者与欣赏者的“意”。
1[日]岩本通弥:《以“民俗”为研究对象即为民俗学吗---为什么民俗学疏离了“近代”》,宫岛琴美译,《文化遗产》年第2期。
2孙琳刘敦荣刘英,旅游自然客体附会文化及其“形”和“意”,旅游纵览(下半月),(03),53。
谢伦灿,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