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闲置资源,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近年来,江苏旅游民宿市场快速成长,产品供给日趋多元,综合带动效应不断扩大,对促进文旅消费和市场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美好生活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规划建设,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推动全省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助力旅游强省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全面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府引导和市场作用,努力打造集聚化、品牌化、特色化、规模化的旅游民宿发展江苏样本,为“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增添新魅力,为乡村振兴和美丽江苏建设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坚持把旅游民宿融入全域旅游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旅游民宿规划布局更加合理、管理服务更加规范、业态产品更加多元、人文特质更加彰显、安全发展更加持续。到年,建成一批有文化内涵、有风情特色、有深度体验的旅游民宿精品,打造一批地域特征鲜明、产品类型多样、设施服务完备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形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能力强、市场评价高的旅游民宿品牌,全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
1.统筹规划建设和发展。旅游民宿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得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建设和发展。旅游民宿发展要纳入“十四五”文旅发展规划,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衔接。依托自然生态和人文资源禀赋,在景点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古镇古村等旅游产品较为丰富、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城乡地区布局发展旅游民宿。抓住用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向海发展以及苏北高铁贯通等重大机遇,在沿长江、沿大运河、沿海、环太湖、环洪泽湖、宜溧山地等重点区域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积极培育以江南水乡、运河风情、滨海湿地、湖光山色、竹海茶田等为主题的旅游民宿集聚区,助力推动省域宜居宜业宜游。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低碳环保要求,设计和建设旅游民宿。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配套,确保污染达标排放。要注重建筑外观与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和谐统一,把旅游民宿发展融入美丽江苏建设,打造“好山水好民宿”。拓展旅游民宿发展新空间,运用景区化理念提升周边环境品质,以自然景观、湖泊渔村、田园风光、历史遗存、民俗文化等为主要吸引物因势造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互协调、共同提升,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回归自然、愉悦身心、望得见田园绿野、看得见山水美景的品质体验。
(二)提升服务品质
3.发挥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文化和旅游部《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等行业标准,开展质量等级评定,推出一批经验做法可借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星级旅游民宿。鼓励各地研究制定促进旅游民宿服务品质提升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善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等级复核,对评级挂牌的旅游民宿实行动态管理。
4.倡导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注重旅游民宿运营服务的创新创意,发展“重个性、慢生活、深体验”的休闲旅游度假模式。鼓励旅游民宿经营者顺应人们消费心理和旅游市场需求变化,与住客加强分享交流,使其加深对当地民风民俗、生产生活方式的了解,营造主客共享、文明和谐氛围。引导旅游民宿从业人员提高服务技能和接待水平,更多采取个性化、多元化、本土化服务模式,增强旅游民宿的体验度、舒适度和满意度。
(三)深化文旅融合
5.挖掘提升品质内涵。注重把地域文化、本土文化融入旅游民宿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挖掘利用运河文化、农耕文化、园林文化等特色资源,结合旅游观光与文化体验,打造富有文化神韵的旅游民宿,成为展示地域文化的靓丽名片。加大对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力度,探索“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文创”“民宿+民俗”等融合发展方式,推动书画创作、非遗技艺、戏曲演艺、文创产品等在旅游民宿进行项目展示、互动体验、产品销售,凸显旅游民宿的艺术品位、人文韵味。
6.丰富优化感受体验。引导和鼓励旅游民宿经营者巧妙创意、精心策划,开发类型多样、特色各异的产品项目,打造“一宿一特色”“一宿一主题”,形成特色化的文化民宿、个性化的度假旅居、创意化的休闲聚落、产业化的主题庄园等模式,让更多人从“到此一宿”转为“深度体验”,感受旅游民宿美的风光、美的味道、美的人文、美的生活,收获美的发现,留下美的记忆。
(四)拓展产业链条
7.培育发展“民宿+”新业态。推动旅游民宿与农业、工业、水利、体育、教育、科技、商贸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事体验、休闲观光、研学旅行、户外运动、美食购物、康养保健、电商物流等民宿新业态,打造旅游民宿综合体,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互联网+民宿”,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参与开发旅游民宿产品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旅游民宿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着力构建合作共赢新机制。
8.积极融入全域旅游创建。深入实施全域旅游战略,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龙头,把旅游民宿发展纳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培育创建工作。推动旅游民宿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田园乡村、传统村落保护、传统社区再造等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旅游民宿公共服务体系,在旅游民宿集聚区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土特产品市场、旅游厕所、停车场、标牌标识等配套设施,打造整洁、秀美、畅通的旅游民宿风景道,开通旅游民宿目的地客运专线,打通“最后一公里”。
(五)加强品牌建设
9.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水韵江苏”文旅品牌为统领,鼓励各地依托优势资源,引入先进经营理念和高效管理模式,培育打造一批个性化、主题化星级旅游民宿品牌,推动形成“姑苏城外”“溧阳茶舍”等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广泛市场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品牌培育、品牌引进和企业整合,推进旅游民宿连锁化、网络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提升江苏旅游民宿品牌吸引力和影响力。
10.强化品牌营销推介。把旅游民宿宣传推广纳入“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推广体系,纳入各地年度旅游宣传推广计划,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搭建文旅会展、节庆活动、峰会论坛等平台,创新举办旅游民宿主题展、精品民宿设计评比大赛,更新发布旅游民宿名录等,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的旅游民宿精品。联动开展精品旅游民宿线路和特色旅游民宿品牌营销推介,拓展客源市场。加强与境内外知名网站、大型在线旅游企业、电商平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