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乡村民俗事象不断发展,既满足了村民内心深处的价值,也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实际使用价值。乡村民俗已然成为村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参与其中的村民表现出了一种地域文化自觉。从文化与结构的视角审视乡村民俗的兴起与发展,不难发现,民俗文化再造是其动力。民俗文化再造的过程体现了村落共同体的凝聚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村民间的互动得到加强,而经由互动产生的社会自组织过程,也是乡村公共机制形成的过程。
学者对村落共同体的探讨由来已久。黑格尔最早在*治国家之下发现了一个不同于*治国家又独立于经济社会之外的“社会”,这就是*治、经济、文化相互交织,血缘、地缘关系居于主导地位的共同体。滕尼斯具体分析了共同体与社会的区别与联系,进而指出共同体是区别于现代社会的,基于血缘、亲缘、地缘关系而联系在一起的具有高度亲密关系的“社会”。涂尔干把这种联结的纽带称为“机械团结”,区别于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有机团结”。在现代乡村社会中,共同体依然存在。交织着村民间各种关系的活动空间,无不显示出共同体的意义、特征和价值。乡村的民俗活动常常就是一个体现共同体凝聚力的场域。民俗作为地域性的群体记忆,是通过具体的民间群体行为呈现出来的一种有规律的生活方式与习惯。经由人文意识的自觉与自愿,时间的沉淀和发酵,其存在的社会与历史时空交错,在实践中创造和传承,在村民的日常交往互动与劳作中形成文化传统与认同。民俗文化的兴起事实上就是文化再造的过程,促进了乡村共同体发展,增进了村落凝聚力。
从文化与结构的视角来审视社会一直是社会学、人类学的传统,通过此视角可清晰观察民俗文化再造对村落共同体凝聚的影响。当孔德将社会比喻为生物有机体的时候,他已然指出结构之于社会的作用,即社会的运行类似于生物有机体的运行,其各个器官或要素之间既相互牵制又互为引擎,从而构成了稳定的有机体。社会经由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在动态运行中达到稳定。斯宾塞在孔德的基础上更为形象地指出,社会由“输送—调节—布局—控制”四大结构组成。斯宾塞比孔德更直观地阐释了文化、结构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合理的结构来构建稳定的社会,其中文化是具有输送、调节作用的载体。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也指出,“我们有必要且充分地掌握那些构成每一制度与风俗之基础的无意识结构,以获得适用于其他制度与其他习俗的解释”。
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村落共同体发挥了横向的作用。社会与村落共同体在不同维度上同时作用,力量相互纵横交织,构建起乡村社会的稳定机制。民俗文化再造是村落共同体凝聚力的不竭来源。从文化与结构的视角来看,各地民俗文化的兴起发展不仅繁荣了乡村文化,更突显了村落共同体的力量。这些经由民俗活动而生发的共同体情感、联结、凝聚力,正日益成为乡村公共机制构建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稳定力量。民俗文化再造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当地乡村治理的稳定剂、调和剂、凝聚剂作用,同时也在某些贫困地区成为旅游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相对于可见的乡村治理体制、举措,村落共同体所创造的认同是隐形、内在的软治理力量。民俗活动的组织发起者成功再造了可慰藉村民情感的民俗文化。那些极具地域性特色的民俗生活文化,历经时间的浸润,使得村民在参与过程中不仅获得欢乐、幸福,也获得心灵的慰藉。在民俗构建过程中所产生的村落认同感,是村民在生活中面对困境时的重要情感力量。同时,村民在亲历体验中延续并构建了村庄记忆,也在自觉参与中有效地传承了民俗文化,证明并展现了民俗价值。在参与民俗活动的过程中,村民之间的互动得到加强,经由互动而产生的认同感不断增强,成为凝聚村民的精神力量。随着村民对民俗活动的情感依附与日俱增,民俗活动逐渐发展壮大,活动内容越来越规范,继而发展为规范有序的乡村社会自组织,并逐渐成为维护乡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乡村社会建设中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
当前,在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治理能力的过程中,应将乡村民俗文化再造纳入现代化治理体系之中。认同不是一成不变的,认同的过程是复杂、流动与多维、多向度的。认同也不是追求简单的统一,而是在求同存异中达到“和”的过程。在村落共同体中,认同的过程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还是群际间交往互动的过程。其中不仅有情感因素,还受到利益、权威、声望等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加入时间的变量后,认同不可避免地还会受到时代的影响。在当前信息资讯空前发达,文化流动、交往时空跨度空前广阔的背景下,置身其中的个体、组织、社会都可能瞬息万变,而文化则更多地表现为流淌的时空记忆。在此背景下,如何保护和传承发展地方文化、历史、风俗、民俗,如何辨识精华和糟粕,如何因势利导把握发展与管控的力度,都应以彰显文化自信、将民俗文化再造转化为乡村振兴新引擎为目标。这样才可以构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美好乡村社会,才能促进乡村社会稳定、自治与发展。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赖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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