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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的岁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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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这都是件令我自豪不己的事。小学二年级暑期结束,我已将中国四大名著全部读完。当然,我阅读的方式很独特。《西游记》《三国演义》完全读小人书或绘本。至于《水浒》,我很长时间将它读成《水许》。因为那时我处于青春叛逆前奏,沉默寡言,且不与人交流,所以无人知道我的这一过错。

过早的阅读损伤人,我对此体会很深刻。比如好多字不认识,只能靠蒙,这形成了以后的思维定势,上学后,记不住老师教的字,反而将自己蒙的记得清清楚楚。考试当然不好,老师会打手板。我们老师打手板,是在教室里,叫到讲台前,当着班上同学的面,用一根小竹棍,视表现打五下十下的不等。

这是件难为情的事。班上四五十个孩子,还有扎着麻花辫,穿花裙子的漂亮女生。我当然会低着头,一幅虔心认错,下次改好的真诚样。小手掌嘛,尽量少伸出去点点,老师小竹棍下来,往后一缩,有时就什么也打不上,落空了。当然会落空,《西游记》里面,玉帝派出的那些神将前来捉拿孙悟空,一刀下来,悟空躲闪,凭空一跃就去了十万八千里。十万八千里,好远哦。要是可以那样,我也会“嗖”的一声,转瞬之间从他们眼前消失,留下一群嘡目结舌的家伙。我邻座的二毛,保不定还会流下一堆口水,那家伙,激动了就会流口水,我看见过好几回。我不禁微笑起来!“哦,挨手板了还笑,手伸出来,加三个”。老师愤怒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马上鼓起眼睛,脸上现痛苦状……

我当然会飞起来,像孙悟空那样,对这点我深信不疑。我们街头大院有个张奶奶,年纪很大了。她讲过,这世间,是真有神仙的。神仙们住在遥远的山里,上天入地,呼风唤雨,不与俗人交往。神仙们偶尔会收聪慧的孩子作弟子。不过,那孩子要走很远的路去山里,会经过无数的白天与黑夜,路上还有妖魔*怪,它们会在夜间出没,吃掉行路的孩子。我当然是聪慧的孩子,我那时认为。只要我有一身好武艺,斗得过那些妖魔*怪,就不怕被他们吃掉,而且,还可以见到神仙,学会上天入地的本领,老师再打手板时,呼一声“我去也”,就“嗖”的一声上了云端。

后来的事可以追溯到大学毕业,我在一家报社作助记。每日穿条牛仔裤,背个相机满世界乱窜,觉得自己有天会像著名战地记者、法国作家法拉奇那样,或在枪林弹雨的中东和死神面对面,或在蛇莽出没的亚马逊丛林与恐惧为伍,当然也会在敏感论坛的采访中,问得各国*要们面红耳赤。怎么解释那段岁月,青涩后期吧。青涩后期的感觉就是觉得自己成熟了,强大了。说得形象点,就是成熟得一踏糊涂,强大得?按王小波先生在小说《革命时期的在爱情中》讲的那样,可以操天了!我开始读一些成熟的作品。比如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总之,青春期的阅读中充满莫名其妙的哲理,暖味的性,我大段大段背诵里面的句子。王小波有首著名的诗,叫《三十而立》/p>

走在寂静里

走在天上

而阴茎倒挂下来

这样的句子让我喜欢,同时充满阅读的紧张感。比如后面那句,多少有些少年不适。我希望有些高尚、阳光的东西进入心灵,并能够探索生命的意义。我这时开始接触罗素。

罗素在《生命的意义》中有段著名的话: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

罗素讲激情犹如狂风,把自己伸展到绝望边缘的深深的苦海上东抛西掷,使生活没有定向。他说我追求爱情,首先因为它叫我消魂。爱情使人消魂的魅力使我常常乐意为了几小时这样的快乐而牺牲生活中的其他一切。我追求爱情,又因为它减轻孤独感。还因为爱的结合使我在一种神秘的缩影中提前看到了圣者和诗人曾经想像过的天堂。

同样的热情追求知识,理解人类的心灵,了解星辰为何灿烂,试图弄懂毕达哥拉斯学说的力量。爱情和知识只要存在,总是向上导往天堂。

怜悯又总是把人带回人间。孩子们受饥荒煎熬,无辜者被压迫者折磨,孤弱无助的老人在自己的儿子眼中变成可恶的累赘,以及世上触目皆是的孤独、贫困和痛苦。这些都是对人类生活的嘲弄。我渴望能减少罪恶,可我做不到,于是我感到痛苦。

呵呵,我总是笑起来,对于罗素先生这样伟大的智者,他最大的痛苦竞然在于渴望减少罪恶,那么,这世上,我们究竟应该有多大的罪恶。

我并非不相信这世界存在的罪恶。而是觉得,任何的罪恶,犹如细菌,拿到阳光下曝哂,不就消亡了吗?而作为一名未来的记者,职业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可以生机勃勃地从事这项工作,可以这样讲,自己本身就是一抹灿烂阳光。“我走在天上,走在寂静中,但阴茎并未倒垂下来”。对于这一点,我深感自信。我才二十二岁,这么年轻。还有,我似乎开始恋爱了。对于无处安放的青春,最好的解决之道,也许就是谈场别太靠谱的恋爱。

我有个叫“老*”的玩友,过来拉着我,嚷嚷着去看美女。老*满脸青春痘,他对我比划:那个地方,白皮肤,黃皮肤,黑皮肤,各种美女,五彩缤纷,应有尽有呐。

老*指的是一个留学生居多,以中文见长的综合性大学。我们站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山花花”向我们走来。准确地讲,是“芳汀”向我们走来。芳汀是个对中国文化着迷的法国美女,初来乍到,对中国的一切都充满好奇。

芳汀微笑,请我邦他取个中文名字。她说要中国味特浓特浓的那种。我仰头眯眼,作了五秒痛苦沉思状,然后告诉她:叫山花花吧。芳汀惊喜不己,因为我告诉她,山花花这个名字,在中国文化中,特古典,特生态,特狂野,同时兼具优雅,性感,集东方女性美之大成,其广义普及度犹如西方维纳斯。山花花对中国的文字,中国的民俗文化沉迷异常。但她始终没有弄明白,中国的四合院,为何门口要放个门墩,或是石敢当。为什么对那些不爱讲话的男士,要叫人家“门墩儿”,我严肃地告诉她,那不叫“门墩儿”,而是叫“闷墩儿”。通常指比较傻气的男士,类似阿甘正传中的阿甘。

中国文字的无限多义对山花花是个严峻挑战。比如“弟”一般指比自己小的男性。可是,在中国男性词汇中,”小弟,二弟“,又有了许多小邪恶小邪恶的意思。我对山花花讲,你尽可能别叫男士小弟,或是二弟。山花花之前在法国攻读医学,专业是助产士之类。有天她问我,听说你们中国进入现代社会前,好多男人(注意她己改口将男士叫男人)将自己下面那个,很神圣的东西,不用麻药,也不消毒,割掉,然后进皇宫做一种官。

我对她说,那叫太监,或是阉人,主要是贫穷人家的孩子,为了生计,把自己残了,进入皇宫谋个生计。如果我生在那个时代,或者家境贫穷,也许也会被那样阉掉二弟的。山花花眼神突然柔和起来,她过来抱住我:那多可惜,如果那样,我们就逃走,我和你浪迹天涯。

我们是在肯德基,这个异域女子突然的热情和金色的头发让我有些不适。而且,她的拥抱如此结实,我有些气喘。我对她讲:在中国文化中,应该由男孩主动过来拥抱女孩,至于女孩呢,起码要表现出一点点羞涩或是抗拒,那叫礼貌。当然,像山花花说的那个逃走,在中国文化中,叫做“私奔”,是件惊天地的大事。山花花再次目噔口呆,我呵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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