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甘肃省,东乡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民俗传统的少数民族,融合和发展了多种文化,形成了今天的东乡族。过去东乡族婚姻形式中也有一夫多妻制,但现在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严格贯彻亲族外婚和宗教内婚两大原则。亲族外婚是指在同一家族内不允许通婚的行为。宗教内婚是指在同一种宗教,即伊斯兰教的人中选择配偶,最好是同一教派的成员。
此外,东乡族的婚礼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很深,基本上是父母说了算,男女之间不能见面交谈,主要是通过“找赤”(媒人)来传递消息。一般先由男方“找赤”到女方家,在女方同意后,男方要送上“订茶”作为见面礼。“订茶”一般是几斤薄薄的茶叶和一些衣物。然后就是“麦赫勒库和”的正式订婚仪式了。届时,男方和女方的父亲、叔伯、媒人、陪客等将彩礼送到女方家中。彩礼分两类:茶叶、红糖、糕点等;二是由媒人事先商定的服装、现金、耳坠、手镯等。在东乡族的一些山区,有一种习俗,那就是订婚的时候送馒头。男方家用当年收来的小麦磨成面粉,蒸成一公斤重的馒头,上面抹上姜黄,再用小刀割开一道口子,蒸熟后,雪白的馒头上开着一朵黄花,象征着新一年的丰收。
在东乡族,人们把结婚叫做“宴席”。结婚那天,双方都很热闹,亲戚、邻居、邻居都来了,按照亲戚的远近和朋友“搭礼”,表示祝贺。宴席的饮食讲究的是传统,主要有各种油炸面食,糖包,肉包,烩菜,羊肉,鸡肉等。酒席上没有烟酒。结婚日期由男女双方家庭自由决定,大多选在秋收后或冬闲期间举行,通常以“主玛”(礼拜五)为吉日。
婚礼当天,伊斯兰教的简单仪式要举行。男方到女方家中,由阿訇主持,征得青年男女同意后,当众诵经,念“尼卡”,表示经阿訇证婚后,婚姻才得到社会认可。阿訇请示时,若有一方不同意,则婚约作废。在念“尼卡”的时候,阿訇当众商定,结婚后男子要给妇女一定数目的“尼卡钱”。“尼卡钱”象征着男人对女人许下的义务,使女人不会轻易地抛弃自己的妻子。
念完了"尼卡",证婚人将事先准备好的红枣和核桃撒在周围的大人和孩子们身上,表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新娘到了新郎家,新娘要被送亲的哥哥抬下马车。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齐声道贺,唱着“哈利”。客人中有一个人喊了一声“哈利”,其余的人(大多是年轻人)也跟着喊了起来,拍了拍手,拍了拍手,拍了拍自己的胳膊,然后弯下腰,摆出骑马的姿势,一左一右。歌词由宾客即兴创作,内容大都是新郎的帅气、新娘的美貌、夫妻恩爱、永不分离等等。第二天,新娘和客人见面,叫“拜客”,下午,新娘进厨房,做“试刀面”,让邻居和老人们尝一尝她的手艺。